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狗咬人人打人皆有伤损你告我我告你互相赔偿

1998-10-24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河南消息:世代近邻的沈丘县城郊农民郭某和赵某两家,最近因家犬伤人一连引出两场官司。1996年6月16日,郭某在从其前邻赵某家门前经过时,被赵某家饲养的狗咬伤腹部。当天,郭某的女儿在赵家说理时,又被该狗咬伤。两人被咬伤后,赵某曾为她们打狂犬疫苗等给予治疗,花去医疗费240元。之后,因病情反复,郭某为治伤又花去1407.33元。郭某曾多次向赵某索赔,均遭拒绝。同年8月1日,郭某在离家不远的路口与人正讲此理时,被从此经过的赵某之妻李某听到。随后,两人由争吵而发展到厮打。后李某被拉到该镇卫生院治疗,花去医疗费183.80元。为了索要因治伤花去的费用和其他费用,1997年年底,李某一纸诉状把郭某推到沈丘县法院的被告席上。与此同时,郭某也向该院提起诉讼,要求法院判赵某偿付自己的治疗费和其他费用。沈丘县法院审理后认为:郭某及其女儿受伤,系赵某饲养的动物管理不善所致,赵某应承担其全部医疗费用;郭、李两人殴斗是由郭某引起,故郭某应承担李某治伤的全部医疗费用。(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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